热门搜索: GRS认证 新闻动态 FSC认证

GRS认证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 新闻资讯>公司动态>口罩出口政策再次调整,4月1日起开始执行!

口罩出口政策再次调整,4月1日起开始执行!

信息来源:网络 2020-04-01 17:00 by admin 口罩出口政策再次调整,4月1日起开始执行! 阅读数:1371

4月1日起,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。医疗物质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,将认真调查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依法惩处,拒不姑息。正在做口罩等医疗物质准备出口的企业先做好自我严查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!


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标准


自4月1日起,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、医用口罩、医用防护服、呼吸机、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,需提供资料:


营业执照


书面或电子声明(见下样本)


医疗器械产品证书


CE+FDA+

相关标签:
最新文章
我们就在你身边

上海超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电 话:021-51029391
电 话:400-680-0016
地 址: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655号

苏州分公司:吴江区盛泽镇福建路205号

绍兴柯桥分公司:柯桥区禹会路555号中银国际大厦1208室

昆山分公司:18601606556---林经理
地 址:昆山市花桥兆丰路18号亚太广场1号楼9楼
泉州分公司:0595-28069596---周经理

          手机:18759967995

地 址: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福华商厦9BC

宁波分公司:13615883698---周经理
山东分公司:18601606221---谢经理
温州办事处:18601606208---周经理
广东办事处:
18601606206---周经理


验厂成功客户
验厂找超网,真的不用烦

版权所有:上海超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54194号-5 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655号 电话:021-51029391 传 真:021-60712875 站长邮箱cx@tranwin.org